近日一则新闻引起热议!河南叶县仙台镇有一名73岁的风水师马留成,多次无故挖掘一户徐姓人家的祖坟,让徐家感到相当困扰,马家和徐家甚至还曾签下不再挖坟的协议书,不过马留成事後毁约,被徐家人发现又在挖掘他们的祖坟,长子徐义明一气之下和马留成打了起来,最终马留成失血过多惨死坟上。
综合报导,2017年9月,仙台镇大李庄村徐义明父母的坟墓被挖开来,墓碑甚至被敲坏了一角,为了抓到犯人,自此之後徐义明便经常前去巡视墓地。直到今年1月,坟墓再次被掘,盖住徐义明母亲棺材的红布整个外露,马留成就睡在母亲的棺材上,这让徐家人气炸,在众多村民的见证下,徐家人要求马留成的监护人,他的侄子马根相前往村委会签署保证书,保证将看管好马留成,不再让他挖坟。
▼马留成枕着盖棺的红布睡觉。(图/翻摄自微博)
▼(图/翻摄自微博)
不过到了3月28日,徐义明前去巡视父母坟地时再次撞见马留成正在用铁锹挖坟,马留成惊见事迹败露,还拿起木棍作势要攻击徐义明,徐义明抢过木棍就一阵乱打,接着赶紧跑回家通知家人坟墓被挖,後来一家人将马留成抬回他家,徐义明的弟弟徐中明表示:「抬他回去的路上,他一路上都在呻吟,哼哼哈哈。抬回去不久,村委会人员也来了,就发现他没气了,我和弟弟就去了村委会,等员警来。当时天黑看不清,不知道他伤那麽重,没有打电话抢救。」
▼(图/翻摄自秒拍)
据了解,村民们通常认为「有深仇大恨,才会挖坟」,不过马家和徐家之前不仅没矛盾,反而交情还不错,侄子马根相接受访问时表示:「他有精神疾病,这个是生前在医院鉴定过的,他还挖过他爸妈,也就是我爷爷奶奶的坟。我是保证了不挖徐家祖坟,可我用皮带捆他都捆不住。他脑袋想到那里去,就想挖。」另外,他希望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他希望法院依法审理。而徐家人则表示自己很冤枉,“掘人坟,还害得家人坐牢,这是什么道理?双方各持一词。
▼(图/翻摄自秒拍)
事发後,徐义明立刻去警局自首,警方调查後认为徐义明的说法符合常理,「这东西(凶器)不是徐义明带的,是马留成自带的掘墓工具之一。他打了马留成的四肢,没有打要害部位,是失血过多导致死亡,而事後包括他打电话让亲属去坟上拉死者,中间形成了证据链」,另外,马留成挖坟的行为也可能构成挑衅滋事或侮辱屍体之嫌,目前警方以故意伤害拘留徐义明,徐义明的代理律师赵星近日表示:徐义明不构成起诉书指控的故意伤害罪,而属於正当防卫,依法应不负刑事责任,开庭时他将为徐义明作无罪辩护。
大家觉得徐义明该不该负刑事责任呢?欢迎评论
人贩子抢孩子,如果失手将人贩子打至重伤,算正当防卫吗?
我们每个人哪怕只是提起人贩子,恐怕都是恨不得亲手打他几拳踢他几脚。那么假如现实中真的被你碰到,并也打了他,还失手使他重伤,那么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呐?
这个问题看似很简单,实则受很多现场情况所左右的。下面以我个人意见给大家进行分析一下。
首先,假如人贩子偷抢孩子的时候被我们发现,并进行追赶或搏斗,在这种与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过程中,我们不光属于正当防卫,而且为了和人贩子夺回孩子,本就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该得到奖励。
并且人贩子偷抢孩子的过程可以算作是绑架,这可是重大罪名,甚至人贩子持械偷抢孩子,则可视其为抢劫杀人,对于这种恶性犯罪活动进行阻止的过程中,导致嫌犯伤亡,则无需承担责任,并给予奖励。
但是换个场景想一下,假如人贩子本就已经被制服,可是你却怒发冲冠,直接再次对其进行殴打,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甚至防卫过当,还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所以,一定要对出手阶段进行分析,人在和罪犯进行搏斗的过程,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也属于保护自己的方式。
大家在下方共同呼吁:给正义者多一些奖励,少一些责任。只有这样才会使更多人,敢于见义勇为,支持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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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来抢孩子,妈妈为了孩子失手把人贩子打死,这算是正当防卫吗?
人贩子明抢孩子最终被打死,这样的行为算是正当防卫吗?当然算!
新闻原来介绍的是:一位母亲带着自己的孩子逛街,突然一个男子来到身旁并动手想要抱走孩子,装作是一家人的样子,该母亲遭受这样的事情,第一时间蒙了,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便向周边的人求助,但是周边人以为这真的是两口子在闹矛盾,所以没有任何人给予帮助。该母亲急了之后便咬了人贩子的耳朵,但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便只能向拿起身边的一块石头砸向人贩子的头部,最终因为这一下而导致人贩子死亡。
从这个新闻中来看,该母亲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老罗认为不需要,该母亲的行为完全构成正当防卫:
第一,自己的孩子可能被抢,有非法行为的发生,该母亲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保护合法权益。
该母亲本是满脸幸福的带着自己的孩子逛街,却不曾想到遭受这样的祸事,有人要强抢自己的孩子,作为一个母亲,将孩子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怎么可能会允许这种事情的发生呢,当然需要反抗了。该母亲的反抗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其行为具有正当性。
第二,该母亲的行为是侵害正在发生过程之中。
因为人贩子强抢自己的孩子,该人贩子又还如此狡猾,让周边的人都不敢解救自己,如果自己不及时的反抗,那么孩子马上就有可能要被抢走了。人贩子还未走掉的时候,则该侵害行为还正在发生,该母亲的行为就是为了制止进一步的侵害行为,该反抗也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之内。
第三,该行为是针对人贩子,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
该母亲的反抗行为只是针对人贩子,最终导致的死亡结果也只是人贩子死了而已。且在该案之中,紧急情况之下,该母亲使用石头砸向了人贩子,她当时所有想到的就是制止人贩子,不可能有那个注意义务去想到这个石头砸下去将会怎么样。且该母亲也只是砸了一下,在解救了自己的孩子之后没有进一步的行为,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
故综上,该母亲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应该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对于人贩子,老罗的看法从来都是应该对他们施以最严厉的刑罚,因为拐卖儿童的行为实在是罪大恶极,其后果太残忍且影响深远,毁掉的不只是几个家庭,还可能会直接毁掉很多人的一生,让很多人一辈子都生活在这样的阴影和自责之中。必须要让他们付出应得的代价,让他们真正害怕,才能起到震慑作用,才能真正的保护万千家庭。
如果有一个老人在汽车行驶中抢夺方向盘,乘客失手打死了老人,乘客要负责任吗?
令人可悲的是,不管怎么做,都不会有好结果,两种情况,你把抢方向盘的老人打死了,拯救了所有人,事件中只要老人死亡,而你是动手的,那就摊上大事了。另一种情况,你把老人打死了,没有阻止事故的发生,大家都死了,事后从各种监控线索等了解了事件经过,你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英雄行为。同样的事,结果不同,认定不同。同样的抢方向盘,可以从批评教育到死刑那么大跨度的认定,这就是立法不清,执法随意,我们离法制文明还有一百步的距离。
这种例子太多,比如电动车违规交通事故,人没事,电动车全责,人有事,正常驾驶的一样要赔,又比如虎园下车,动物园要赔……佛系执行只会造成无法可依。
弄丢手机的8岁男童被妈妈失手打死,如果你的孩子弄丢手机,你该怎么做?
一个手机能值多少钱,丢了东西,又不是偷东西,为什么要惩罚孩子。
平常我们也丢东西,丢钱包,丢手机,在正常不过了。难道我们丢了东西爱人和父母也要责怪我们吗?
此时此刻孩子需要的是安慰,孩子又不是故意丢的手机,我觉得孩子此时的心情比谁都难受,父母竟然不安慰,反而动手了。
这种教育方式真的是简单粗暴,就算动手吓唬一下孩子也行啊,这可好下手没轻没重的,失手犯下这种罪恶。不知道能给自己留下多大的阴影。
如果是我孩子,反正我是下不了手,更何况是丢东西。就算是偷东西,我也不可能下如此狠心之手,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有很多,非得选择暴力吗?
假设一个篮球天才3分百发百中,从未失手过,这个人的人生轨迹会怎样?
让我们假设这个人生在美国。十几岁就成名,百步穿杨弹无虚发,高中联赛打遍全美无敌手,动辄30出手27中吃3帽,球出手出了被帽就是进球,单节三十分家常便饭,场均七十分探囊取物,媒体疯狂炒作,球探聚众围观。像耐克这么有眼光的广告商直接给一个高中生开出九年五个亿的广告合同(如当年勒布朗一样)。还没进大学便威震八方打遍天下无敌手,全美叫得上名字的大学都伸出了橄榄枝开出天价奖学金,他仿佛成了冠军的代名词,有了他都不好意思不夺冠,最终他选择了乔丹母校北卡,进大学第一年便率队轻取NCAA冠军,并以场均72.8分5.8篮板的数据全票当选MVP。舆论哗然,举国沸腾,一个不世出的天才横空出世。每支NBA球队都在打他的主意,他的名字便代表着十连冠起步,十五连庄得分王。
NBA甚至出现了几十支球队一起摆烂的奇观,匪夷所思的全场5比8的比分层出不穷,比赛毫无观赏性。强队依然在厮杀,因为大家知道他来了,自己就再也拿不到总冠军了,要么夺冠,要么摆烂,联盟第一名骑士队79胜,第二名勇士队77胜相遇总决赛詹姆斯夺得了四连冠的最后一冠。
休赛期他终于登陆NBA了,最终由82负的湖人队抱得状元归。总裁魔术师与老板巴斯在选秀大会上喜极而泣现场一度失控,整个湖人管理层哭成了泪人,一年来一场没赢人心涣散千夫所指,终于圆梦。
还未开赛湖人便将他扶正,十九岁的他成为了球队老大,季前赛并未出场,常规赛首秀便砍下83分打破科比保持的81分队史记录,三分球29投26中,其中包括20个后场三分,率队168比120大比分血洗上赛季卫冕冠军骑士队,震惊全联盟。赛后联盟第一人詹姆斯沮丧的回答记者说自己已萌生退意,并称对手有可能是史上最伟大的球员。明显输的很服。
在经历了破纪录的三十九连胜之后,他终于伤了,对手被逼无奈只能粗暴犯规,导致他左腿骨折休战三十场,这三十场湖人全败。他们请来了全美最好的医疗团队保驾护航。终于迎来了复出,又带领湖人一波13连胜以52胜30负西部第五的成绩杀进季后赛,又以场均71分当选常规赛MVP。季后赛中以全部横扫的战绩与骑士队会师总决赛。面对三十七岁依然处在巅峰期的詹姆斯,他并不手软,手起刀落剑剑封喉四场总决赛场均69分轻松夺冠。这是后科比时代湖人的第一个冠军,也预示着紫金王朝重回巅峰。
赛后场均42分18助攻14篮板的詹姆斯黯然神伤,扬言这是上帝穿着湖人队5号球衣在打球。场均净胜对手20分的湖人横扫所有对手全胜夺冠。休赛期几乎所有的球星都希望到湖人队来打球。他俨然成了洛杉矶的宠儿,媒体把他吹成了神,第一年就拿到了最佳新秀,一阵,常规赛MVP,得分王,FMVP的大满贯。
第二年又是一个场均70分的满贯,第三年场均68分的满贯。全世界都在震惊。新秀合同结束了,湖人给出了五年五个亿的历史第一合同,球队换来了十来个防守大师,半场都不过,只负责防守。靠着这个41战术称霸联盟单核赢下一个三连冠创立王朝。
但是好景不长,因为太无解导致比赛乏味,联盟关注度逐年下降,成为了四大联盟关注度最低的一个。联盟紧急开会研究限制的对策,很快出台了后场不能投篮,三人包夹下进球不算等一系列针对性规定。FBI也紧急出动将这个湖人队五号请到了实验室让科学家们研究一下百发百中的奥秘。
在各类规则的限制下,他威力骤减泯然众人,毕竟联盟需要的是竞争力,需要的是激烈的比赛来吸引观众。但依然场均能够拿到40+。十八届得分王最年轻的各种先生,MVP十四连庄,湖人十三连冠。因为常年面对对手高强度壮汉包夹,职业生涯晚年伤病累累,光骨折全身就有十几处,被迫退役。职业生涯十六年常年处于无解状态,超过乔丹成为史上第一人,职业生涯总得分63478分,十三连冠期间有五个赛季都是82场全胜,巅峰期场均70+。
洛杉矶到处都耸立着他的雕像,万人敬仰千家传唱。顺利退役球衣入选名人堂。生涯薪资达到20亿。退役后建立自己的商业帝国,入职国安局参与人体精确制导项目的研究。
他就是人送外号重庆江北十三少的易大师。
好了,逼吹完了该搬砖了。
长期家暴反抗失手至死,算正当防卫吗?
我认为是正当防卫!请问家暴的时候有谁真正管过,管过有什么用呢!
父亲为救女儿,失手将施暴者打死,是故意杀人吗?
请问:动物界的老母鸡都会奋不顾身护小鸡,何况我们人类呢?
依我之见:‘’为救女儿‘’一一还犹豫什么?杀死正在施暴者不是故意杀人,而是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无限正当防卫‘’的正义行为,被杀死的施暴犯罪者是罪有应得。不然,为父母者将会后悔遗恨终身的。
一,‘’为救女儿‘’,说明女儿正在遭遇暴力袭击,无论是故意杀人丶伤害,还是被强奸犯罪,总之女儿一个弱小女子此时此刻正处于被暴力犯罪分子施暴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境地。此情此景,为救自已的亲骨肉,还犹豫什么?为父母者,只要能救自己的亲人丶家人丶亲骨肉于危难之处,‘’为救女儿‘’做什么都是人间的正道,还犹豫什么?
二,‘’杀死正在施暴者就是正当防卫‘’,如果正在施暴犯罪行为己经危及到女儿的生命安全了,再稍有迟疑丶再有犹豫丶再不果断出手一一一一不堪的后果一旦出现,为父母者一一你们,将会后悔丶扼腕丶遗恨终身,‘’该出手时快出手‘’,女儿安全了,随便法律怎么处理。
请问一一为救亲爱的女儿,惩恶扬善的法律难道会去为难正义的善良之人吗?
三,正义的人间法律应该是维护人间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刑法》第二十条三款已明文规定:‘’对正在行凶丶杀人丶强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正当防卫,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是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可见,这种无限防卫权力为人们依法‘’以暴制暴‘’提供了法律武器。
善良丶守法的公民们,当自己及亲人对于正在危及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请迅即拿起‘’无限防卫权‘’的法律武器与之进行坚决地斗争吧!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如何看待本次德国公开赛女队的全线失手?
谢邀。随着8进4武扬和孙颖莎输给对手出局,本次德国公开赛女队全线失守。本次比赛女队的成绩确实不太好,不过本次比赛国乒女队并未派主力参赛。主力由于要参加世乒赛团体赛,都去黄石进行集训了。所以本次德国公开赛女队只派了小将去打,所以什么结果也是正常的。
唯一让我觉得遗憾的就是孙颖莎。本次比赛进8强的选手就两位:孙颖莎和武扬。武扬输给了石川佳纯,石川的快还是挺克武扬的,所以这场比赛属于正常。另一场八进四的比赛是孙颖莎vs郑怡静,这场比赛输球我认为不应该。比赛第一局孙颖莎一路大比分领先,非常轻松赢下第一局。后面几句孙颖莎也是领先被逆转,这场失利对孙颖莎影响还是比较大,回去还是要好好总结。可能最近孙颖莎在直通比赛中打的也不是很好,有些失落,世乒赛没打出来还是有些遗憾。不过你还年轻,有的是机会,希望尽快调整,不要有太大的压力。
小将得失利都是必经之路,没有失败哪来的总结进步,对她们宽容些,让她们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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