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岭南被北方人称为“蛮夷之地”,政治、经济、文化远远落后于中原地区。自隋朝隋炀帝开创科举制度,到唐朝唐宣宗的将近250年,岭南一直没有出过科举状元,直到唐大中五年(851),年仅17岁的莫宣卿赴京城参加廷试获中状元 ,从而成为岭南历史上科举考试的第一个状元。
莫宣卿父亲莫让仁,是个老实敦厚的农民,家里很穷,平日靠养鸭为生。在他养鸭的地方,有一条大水沟,鸭子经常在水沟里洗澡,莫让仁就在沟边乘凉休息,一直等到鸭子吃饱肚子、洗完澡,日头也西斜了,才赶鸭子回家。一天,莫让仁发现水沟边有三株黄茅草,中间一株有水珠吸上又滴下,滴下又吸上,好生奇怪。这样等到了第三天,他忍不住用手去剥开这株黄茅草,不慎,手指给划破了,流血不止,最后竟死在那里。当晚,鸭子回家了,莫让仁没有回家。他父亲和妻子心生疑虑,就到处去找他。第二天才在他平时养鸭的地方找见了他的一顶草帽和一件蓑衣,人已经死了,而整个尸体却给白蚁团团围住。 莫让仁死后,因家穷,连棺材也买不起,便由几个兄弟就地挖了一个坑,埋葬在附近的水沟边。
碰巧这地方是地师看中的生龙口,葬下去一定要“发”的。可惜莫让仁兄弟没有把尸体对准独木村(在河儿口境内),而是对准荔枝村(在河儿口境内)。第二天,这位地师到来一看,叹息说:“啊,这口山地给人得了,就是差一点:独木不向向荔枝,得了英雄失了尸。”这句话后来成为莫宣卿中了状元,尸不还家的流言。莫让仁死时,莫宣卿还没出世,是一个遗腹子。后来他母亲因家境贫困,不得不改嫁给南丰的莫及芝。莫宣卿在他后父莫及芝家生活到六岁时,还没有开口说话,人们以为他是“白痴”。直到满七岁,他与孩童玩耍,在沙地上写下一首诗:
英俊天下有,
谁能佐圣君?
我本南山凤,
岂同凡鸟群。
人们才发现他很聪明,送他去读书,记性好,过目不忘。入学后他又写了一首自题诗:
少年立志早登科,
世上文章奈我何?
赋读五经犹恨少,
诗吟万卷未为多。
江湖海阔为池砚,
出水高山作墨磨。
愿意借瑗为白纸,
将来写尽太平歌。
其实他平时很懒散,不太听话,以致老师对他发生误解,要他回家,他又不愿意结果就留他在学校里做杂工——烧水和扫地。
一年,朝廷要考试,老师就挑选了一班学生上京应试。莫宣卿以一个杂工身份要跟着去,最初老师不同意,经莫宣卿苦苦哀求,才同意他跟大伙一起去。
宴饮完后,老伯留他们在茅屋过宿。翌晨临别时,老伯又抚摸着莫宣卿的头对大伙说:“莫小哥年纪最小,上京路远,你们千万要照顾他啊!”
这天,师生来到长江渡口,坐船过江。船上艄公有两个女儿,他们看到莫宣卿年纪最小,来帮他们划船,手脚又最灵巧,打心眼里喜欢他。船到中流,小妹兜风莫宣卿背后有一把伞,就说给艄公知道。后来,艄公就叫小妹跟着莫宣卿上京。她来到莫宣卿面前说:“小哥,我爹叫我跟你上京。”宣卿说“你跟我干什么啊?我自己没有钱,也是跟他们来的。”小妹说:“我有钱,我们大家用。”宣卿说:“你有钱,我也不要,我是来服侍大家的,怎能陪伴你。”但小妹苦苦哀求,宣卿最后也就同意了。
来到京城后,大家报名去考试,莫宣卿也报名了。第一次考试莫宣卿榜上有名,再经过复试,莫宣卿又入了选,这使莫宣卿和小妹高兴极了。他们两人买了两个沙田柚,每人一个,小妹的那一个两人边走边吃;莫宣卿这这一个捧在手里,抛上抛下,沿街说:“波碍响三声,高中状元第一名。”街人侧目,以为他是傻仔,但莫宣卿仍是抛他的沙田柚。后来,又经过第三轮复试,年仅17岁的莫宣卿果然考中了状元。皇帝亲自给新科状元莫宣卿赐宴,并在宴上赐诗祝贺:
南方远地产奇才,
突破天荒出草菜。
神鲤跳翻三尺浪,
皇都惊震一声雷。
莫宣卿中了状元,整京城都轰动了,整个岭南也轰动了,到处都燃放鞭炮以示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