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觉得应该怎样处理高俊芳?
我个人提点建议,高俊芳最终的判决,不能走田文华老路,实话说,对于这样的人,拿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当儿戏,为了自己的利益,丧失了做人原则和底线的行为,国家绝对不能轻判、轻饶,高俊芳,我觉得,虽然不一定要做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地步,但至少要给判个死缓,且不能减刑,不然,如何给那些打了假疫苗的人一个交代,给损害了健康的人一个交代,何况,还有很多孩子呢?
我之所以说,不能由田文华老路,先来看看田文华的判刑和减刑情况:田文华,三鹿集团前董事长。因为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被发现含有三聚氰胺导致全国大量婴幼儿患肾结石,涉嫌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制品,于2008年9月被免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1年11月,河北省高院裁定将田文华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2014年5月,石家庄中院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年9个月。刑期由无期徒刑变为18年有期徒刑。2016年11月,田文华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六年不变。刑期自2011年11月4日起至2027年8月3日止。
田文华3次减刑,减了4年3个月刑期,从20年减为15年9个月,后面还会不会减,不得而知,但即便后面不减,这么大一个案子,只给判了15年9个月,说不过去,多少孩子因此造成健康损害啊。
三鹿奶粉如此,长生疫苗也如此,对于这种损害人民健康行为,把老百姓生命当儿戏的,一律要实施重刑、重判,只有如此,才能对其他同样犯罪分子给予警示、警醒和震慑作用。
所以,在田文华判决本身就比较轻的情况下,再减刑,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如果高俊芳还是怎样,那以后还会有同类事件发生,因为,他们的犯罪成本太低,难以形成威慑力。
重刑之下,社会才能安好,只有人人对法律有敬畏心,只有人人知道犯罪成本太大,才不会去犯错,做犯法之事。
所以,高俊芳得重判,重刑,不能给个20年无期徒刑,之后再搞个减刑,这样,没法给受害者一个交代,也没法对同类犯罪分子以震慑力。
长生高俊芳曾对患者说,一年挣好几亿不怕患者告。你怎么看?
长生集团法人代表高俊芳还真以为财可通神了,还真以为有钱能使鬼推磨了,然而事实证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现在我希望大家多爆料长生集团法人代表高俊芳的“黑历史”,多收集孩子注射长生集团生产疫苗,产生副用的证据。比如这张图片就让人感觉非常的震撼。
这张图片,不仅证明了高俊芳是惯犯,而且说明了她无视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在出了事之后依旧制假售假。这张图片也从侧面反映了她有“保护伞”和行贿可能性。
喊打喊杀没有任何作用,法制社会,要讲证据。如果有道德法庭,高俊芳及其家族,万死难辞其咎。
看看高俊芳本人的丑恶嘴脸、及其儿媳炫富的照片、视频,感觉这根本就是宣战,向所以被注射无效劣质疫苗的孩子的家长宣战。
如果不判高俊芳及其共犯死刑,整个社会的道德体制都有可能是扭曲,道德体制扭曲的结果就是法律随便遭到践踏。
因为大家看到的是辛辛苦苦、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工作的人买不起房、娶不起媳妇、养不起老……
而视道德、法律为无物,为富不仁、不仁而富的人坐着豪车,挎几百万的包,住豪华别墅,甚至拥有私人飞机……
想想这样的后果,真让人细思极恐、心有余悸啊。
大家看到这样的场景,看到这些犯了罪还逍遥法外,或者只是轻判的不法奸商,结果会是什么?谁还辛辛苦苦,踏踏实实、兢兢业业的工作?大家为了发财,还不想方设法违背良心、道德,打法律擦边球,开启互害模式?
现在不是说“我认为她该判死刑”,“我建议判她死刑。”或者“我恳求处她死刑”的时候。而是收集证据,比如因为他们造无效疫苗,造成他人延误治疗死亡。特别是有家人被狗咬,注射无效疫苗死亡的例子,因为至今为止,我没有看到任何个人、媒体公布有人因为无效疫苗导致直接、间接死亡的信息。
二十多万剂无效疫苗,注入孩子的体内,这不能说明之前没有不合格的,收集证据,任重而道远。这不是仅凭政府机构能够在短期内能单独完成的,所以大家应该集思广益,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让这些为富不仁,不仁而富的奸商得到法律的严惩。
就说到这里,谢谢邀请,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太极云飞扬,有粉必回,有问必答。
对长生生物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高俊芳的儿媳在网上高调炫富你怎么看?
想起那些无辜的受害者,再看看高俊芳儿媳的高调炫富,真正的体会到了什么叫气得火冒三丈、恨得咬牙切齿。原来你们昧着良心赚钱,就是用来这样凸显优越感的?
世界不公平,需要多努力。于是你们就靠坑害无辜者来赚黑心钱?来维持这种表面的虚荣?
对比这个叫做隋嘉琪的炫富照片,再看看那300多万的赔偿,我想很多人已经出离愤怒了!
那300多万够买图中的那辆定制版劳斯莱斯吗?还是购买那车上的包包呢?
个人原来对炫富无感,如果人家是凭本事赚的干净钱,怎样花是人家的自由,我们无权干涉。但是,如果这些钱都是蘸着人血、踏着白骨换来的,这种炫富无疑是一种挑衅,是对受害者的嘲讽,是对道德底线的又一次刷新。
而且她的炫富已经不是简单层面的炫富了,据网友爆料,隋嘉琪曾在某社交平台发文:没什么意思,就是坐直升机上去拍了个照。而且登顶了之后她还声称:女神就是要俯瞰你们这些平民。(现在她的很多资料已经删除,找不到原版图片和文字了)
有人说,她或许没有参与其中,所以不应该苛责。如果按照这个理论推定,作恶者岂不是都应该明目张胆地让子女亲人挥霍了?因为他们不知情,所以再怎么显摆、炫富也无罪?最后出事情了一个人担起来就行?这是错误的想法,因为她过去和现在挥霍的每一分钱都可能是应该给予受害者的补偿。这些钱本来就是肮脏的,不合法的。
窥一斑而知全豹,建议赶快冻结高俊芳极其家族名下的资产,不要让他们继续浪费,更要防止他们转移财产。
高俊芳儿媳妇的无脑炫富行为,无疑是给那些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必须受到谴责,此举也会加速高俊芳等作恶者的灭亡!
有人说“从某个角度看,高俊芳不应该判死刑”,对此你怎么看?
不知道这个“有人”是什么人,笔者回答了不少相关问题,评论区几乎是一边倒地希望判处高俊芳死刑,这些人里,有些人打过长春长生疫苗的狂犬疫苗,有些人的孩子注射过长春长生的百白破疫苗,他们无不对高俊芳恨之入骨……所以不知题目中的言论从何而来?
至于说“从某个角度看”,这又是含混之词,到底是这个角度,还是那个角度呢,难不成你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要我来说,无论从哪个角度,高俊芳都应该被判处死刑!
实际上,我们都知道,这个“有人”就是高俊芳的同伙之人,“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而已,“某个角度”也就是想对高俊芳网开一面,也是为了自己留条后路。但他们不敢说的太明显,于是就放出点风声来探探路,看看民意如何?
在此,我们可以正告你,别做你的白日大头梦了,如果对高俊芳网开一面,大家都不会答应的,滔滔汹涌的民意会把你们吞没的!对一个行凶之人同情,那就是对我们自己的背叛!当高俊芳们生产假疫苗之时,她的眼中只有钱,有我们普通群众吗?当她牛气冲天地说出“我一年赚好几个亿,还怕摆不平你”时,她有想过我们普通群众吗?
所以,千万不能“沽名学霸王”,必须痛打“落水狗”,必须“宜将奋勇追穷寇”!
如果是你处置高俊芳,你会怎么办?
如果让我来处置高俊芳,那一定会是:杀一儆百。杀一个人容易,让更多人真正接受教育才是落脚点,让此类恶性事件不再发生才
是根本目的。
首先对事件进行深入的解剖,然后告诉人们,高俊芳劣质疫苗案之所以会发生,不是隅然的事件,而是长期以来利欲熏心,不断膨胀的必然结果。
一个手握重权的人,面对金钱不懂得“君
子爱钱,取之有道”的道理,就一定会恶念顿生,害人害己,最终走上不归路。
高俊芳实属屡教不改之徒,在这次事件之前曾发生劣质疫苗伤人之事,面对受害人,她不仅没有半点道歉之意,还口出狂言:你去告呀,我一年挣多少个亿呢,不信把你摆不平。如此狂徒,人渣,成为历史的罪人,她完全是咎由自取!
这次假疫苗事件性质实在太恶劣,太历重了.....仅仅一个山东省就被注入二十多万支劣质疫苗,使二十多个鲜活的生命失去了抗病毒能力,这是一种“罪该万死”的后果,不杀高俊芳不足以平民愤,因此,枪毙高某人,便是我给出的答案。
大家认为高俊芳会被判什么样的刑罚?
全国老百姓的心声:“毙她千万遍”“古代十大酷刑用她身上不足为过!” 受疫苗危害的群众都在紧紧盯着高俊芳,看她会遭什么报应。一个无节操地损害国家疫苗质量信用的畜牲,终于让全民话题一致“杀! ” 大家深知造假药等于谋财害命,等于投毒!
婴幼儿是国之根本,孩子没有未来,何谈国家未来!高俊芳不死会一直刺激千千万万正义者的心灵,如果高俊芳不判死刑,那些毒贩子,人贩子不服!各种假冒伪劣商人更加变本加厉!
高俊芳手段卑鄙,用美色利用所长张家铭,步步高升最后自买自卖“借鸡生蛋”变国企为家族企业,从年薪6万到身价67亿生产销售劣质药品,产品毛利率达91.59%'被称为“疫苗女王”,“吸血的女魔鬼”,她的恶行危害公共安全罪,行贿罪,玩忽职守罪,等数罪集于一身!
高俊芳和儿媳 高俊芳儿媳 定制劳斯莱斯——粉红色
从2004年起至今,高俊芳一手操控中国疫苗已经出现9次重大问题,这都是人命关天的,去年11月,长生生物有25万支百白破问题疫苗,流出市场,注射到了中国孩子的体内,而最后的处理意见是,罚款344万元,其他186支剩余疫苗没收,从国民,从孩子,老百姓身上榨取的67亿,想用344万买25万多孩子的命,真不要脸! 靠昧心钱发家,其心可诛,造假药丧尽天良!请大家一直关注点赞转发直到看到结果。
高俊芳家财雄厚,儿媳炫富
对于这方面的死刑。分析一个先例 其中最为轰动一时的,当属11年前被执行死刑的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其正是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许多不应换发文号或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得了文号,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虽然只受贿了600万,但是最终以受贿,玩忽职守两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
按照法院内部惯例,只有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案件,会很快判决死刑!表明下决心治理药品行业存在的问题,否则老百姓怨声载道!
高俊芳被抓后的丑态
“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如果判高俊芳死缓,请给她一根救命稻草,让她检举揭发犯罪同伙且被查属实。否则立即执行以免后患!
这个挣着国人的暴利,却置生命于不顾的禽兽在中国医药界横行,实在是天理难容。
有个内部老员工表示:没想到自己研究了一辈子的狂犬病疫苗,当孩子被猫挠了,还要担心疫苗的安全问题。
2017年中国狂犬病疫苗批签发数据显示,长生生物的狂犬病疫苗约占全国销量的1/4。一名退休员工告诉市界,身边亲人朋友打的狂犬疫苗全部源于长生生物。狂犬病的死亡率几乎为100%。长春长生的一名工作30年的退休员工也担心之前打的疫苗会不会有问题。狂犬病的潜伏期十年之多,给打过狂犬疫苗的患者带来恐慌!
2013年一些媒体报道,乙肝疫苗致13名婴儿死亡,尽管相关部门公布了每一个婴儿死因,一年内乙肝疫苗在我国接种率下降30% 而未接乙肝疫苗的危害性30年以后才能显现出来,不接种的容易患上乙型肝炎,肝硬化,肝癌!高俊芳的假疫苗导致人民大众对疫苗信心的缺失,可怕的是多数人已拒绝接种,造成的后果使国家和社会难以承受!
药品和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经过一系列问题,当前人民对药品市场的反应强烈,特别是假药劣质药品,市场监管混乱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高俊芳药品价格高昂(利润空间大)她一方面掏空老百姓的腰包,一方面让老百姓饱受假疫苗,假药之苦。为了一己私利,不顾人民死活。用心险恶!毒辣心肠已经曝于光中。
刑法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19中执行死刑案件,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 不对高俊芳处以死刑不足以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
同意高俊芳死刑的请关注点赞转发。
你觉得高俊芳最终的结局会是怎样的?为什么?
作为一家毛利率超过贵州茅台的上市企业,长生生物风光无限的营收数据背后与其长期以来大肆造假、坑害公众的卑劣行为密不可分!
这家疫苗界的巨头走上造假之路恐怕与它的实际掌舵人高俊芳女士密不可分,在她的眼里利益至上,并视公众的生命健康如若无物。深谙行业潜规则的她相信早已打通了相关的利益环节,这成为她有恃无恐不断造假的资本,正是通过这种不法的行为高俊芳与她的家族积累了巨额的资产。这些用公众的健康与血肉换来的财富成为了她和她的家人进行挥霍的资本。比如说她那位疑似小三上位的儿媳就曾在网上不断地高调炫富,花着黑心钱却心安理得实在是无耻之极!
如今长生造假东窗事发,当公众将他们奢靡的生活深挖出来浮出水面之时,所有人内心的愤怒不言而喻!
“如果不让高俊芳一家倾家荡产,那么天理何在?!”——我相信这是绝大多数人内心的真实想法。
高俊芳与她手下的心腹们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其所涉嫌的罪名应当是生产、销售劣药罪,作为长生生物的负责人高俊芳本人必将难逃法律的制裁,但是能否就此而让高氏一家破产目前还很难说。因为针对于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才刚刚开始,高氏等人极有可能还会涉嫌其他犯罪行为,包括她那位炫富的儿媳和“车神”儿子也有很大的可能会牵涉其中,因此她们一家的最终结局需要由法律来裁决!
我们就单以生产、销售劣药罪来讨论一下,看看高俊芳等人需要付出怎样的法律代价。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了方便大家直观地有所了解,我特意在裁判文书网上找到了一则与此次长生生物疫苗造假相似的案例。
如图所示,本案中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候淑华是吉林省长中制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这一点与高俊芳在长生生物中对应的职务与作用十分类似。该案中涉案的药企用人工牛黄、胆红素、胆酸替代体外培育牛黄生产的牛黄安宫丸和未按照批准处方投料和未按照批准生产的大活络丸,最终这要药品均以假药论处。假药虽然与劣药有所区别,但法律上相应的处罚幅度相差并非很大。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法院最终认定长中制药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所生产的劣药价值为27464656.26元。
最终,法院判决吉林省长中制药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罚金人民币6000万元。而作为主犯的侯淑华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00万元。这里的2800万罚金基本上与长中制药生产销售的劣药获得的2746万元非法所得相近。由此我们可以大致得出一个结论,如果高俊芳最终被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刑,那么法院对其决定的罚金数额应当不会低于长生生物多年来造假的非法所得。
长生生物制造的假疫苗肯定不止之前被查获百白破疫苗与狂犬病疫苗所涉批次,这一点从媒体已经披露的该公司对内部监控录像储存卡、部分计算机硬盘进行了更换、处理,销毁相关证据的行为便不难发现。
目前,公安机关用查获的计算机还原了实际生产记录和伪造的生产记录,并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丢弃并意图损毁的60块电脑硬盘。
可以想象,长生生物制造的假疫苗其案值必定远超长中制药一案中的2746万元,高俊芳与她的家族实际上所涉嫌的罪名除却生产、销售劣药外,行贿恐怕也早已经板上钉钉,就算他们能够侥幸逃脱一死,但是因造假行为而被法院罚到倾家荡产也并非不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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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高俊芳的儿子没被抓?
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曝光后,对高俊芳家族的丑恶行径,全国人民无不咬牙切齿!特别是受害家庭,恨不得千刀万剐了她!事态发展也正如人们预料,这个心如蛇蝎的女人终于进去了。拍手称快之余,人们突然发现,高俊芳的儿子,也就是长生生物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铭豪却诡异般的成了漏网之鱼!
对此,有人给出了合理解释,张铭豪只是一个纨绔子弟,从来没有参与公司经营,对公司疫苗造假之事一无所知。其本人在接受采访的时候甚至宣称“在公司连办公室都没有”、“她们开会也从来不叫我”。嘿!把自己摘了一个干干净净。借用电影地道战一句台词:高!实在是高!可是高俊芳忘了,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如果自己一句话就可以洗脱罪责的话,那么我们想问问,如果一个人为别人携带毒品入关,被缉毒部门查住了,他是不是可以说“这不是我的,我一无所知”,然后就可以无罪开释呢?这么重大的案件,如果这样轻描淡写的话都可以采信,那么任何一个犯罪分子都可以理直气壮地逃脱法律的制裁。
究竟张铭豪到底有没有问题,想搞明白其实很简单。公司没有办公室没关系,你说从来没开过会也没关系,好像法律上有一个词叫“举证倒置”,既然你是无辜的,整的自己好像被人冤枉的小白兔,那就请你拿出可以置身事外的证据吧。如果张铭豪拿不出证据,他的话被这样轻易采信就有点匪夷所思了。既然张铭豪是公司的副董事长和副总经理,而长生生物又是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文件张铭豪三个字谁签字的?公司组织架构有没有你的职务分工?分管领域的文件谁签字的?公司监控有没有你的出入记录?员工有没有在公司看到过张铭豪……对我们来说,这都是谜团!
不可否认,高俊芳不但心狠手毒,而且聪明过人。她想通过“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的方式来保全自己出卖良心而攫取的巨额不义之财。这一点,从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曝光前后,张铭豪拼命进行股权质押套取天量资金上可见一斑。为什么在这个节骨眼上套取资金?谁给高俊芳出的主意?这些资金去了哪里?有没有被查扣和冻结?这些小把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高俊芳和背后为其出谋划策的人,未免太侮辱全国人民的智商了!妄图保全张铭豪为自己转移资产争取时间,高俊芳!你打错了算盘!你得问问全国那么的受害儿童答应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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