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的婚姻嫁娶:
1、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
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
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
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
2、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
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
3、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一定的财物。
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壮族传统节日:
1、歌会
歌会的会期不一定,只要有需要,随时都可以进行。
参加歌会的人数多者上千,少者三二十。
歌会上所唱的歌,主要是以表现壮族人民变革社会、变革生活的思想激情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为主题。
其内容大体从开篇歌开始,进而到献歌、赛歌、评歌、和歌、学歌、团结歌等。
参加歌会的一般是对时政有所感的成年人。
2、歌圩
歌圩盛行于壮族地区。
各地圩期不完全一样,但大体上春秋二季为最盛。
春季多于春节后的一段时间,为正月初四或正月初七、二月十九、三月初三、三月十六等等;秋季则多于中秋节后的一段时间,为八月十五或九月初九、十月初十等。
此外,还有不定期的歌圩,这是经常的普遍的。
定期歌圩一般一年举行三两次,规模大者上万人参加,小者也有一二千人。
壮族禁忌:
1、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
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
2、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
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
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
3、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
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
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
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4、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
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
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扩展资料:
壮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
壮族自称“布壮”、“达夏”、“丢送”、“戛兄”。
古籍称为“僮”,始于南宋,属古百越中西瓯骆越之后裔。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贵州壮族5.26万人,大约在明清时期先后来自邻近的桂北各县,主要聚居在黔东南自治州从江县、黎平县、黔南自治州独山县、荔波县。
贵州壮族乡村地处黔桂交界山区,壮家内部讲壮话,对外用汉语,多兼通侗语或苗语。
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语支,贵州从江的壮语属壮语北部方言桂北土语,也有许多土音和声调之异,显出地方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经国家批准创立了统一的壮族拼音文字,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逐步推行,尚未普及到贵州壮族地区。
但是当地壮族民间和其他壮族地区一样,历来使用不统一规范的壮文方块字,一般叫土俗字。
多用于纪录歌谣、故事、传说、剧本、家谱、契约、经文、巫书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