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概念的提出和演变是一个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发展过程,其概念在殷周之际已经见诸文字记载,并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期,其后千余年的发展使其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之一。
阴阳的最初含义,便是指天上的太阳与太阴(月亮)。推而行之,则万事万物皆有阴阳。如,天为阳,地为阴;向着太阳的一面为阳,则背着太阳的面为阴;上面为阳,则下面为阴;右边为阳。则左边为阴;动为阳,则静为阴;外为阳,内为阴;热为阳,冷为阴;高为阳,低为阴;富为阳,穷为阴;吉为阳,凶为阴;生为阳,死为阴等等。总之,一切明亮的、上升的、无形的、清纯的、发热的、强健的、形而上的,皆具有阳的属性;一切暗淡的、下降的、有形的、浊杂的、发冷的、柔弱的、形而下的。皆具有阴的属性。并且,阴与阳之间,既矛盾又統一,它们互相依存,互相克制,互相转化,互相消长,互相平衡。
阴阳学说在《易经》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太极指宇宙最原始的状态,两仪指天地或一分为二的事物,在风水上体现为天地、乾坤、山水、衰旺、分合等。人们一般称看风水的人为阴阳先生,由此不难看阴阳与风水的关系是多么的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