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莫焕晶经上海某中介公司介绍,受雇于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被害人家中从事保姆工作。
自2017年3月起,莫焕晶再次以手机为载体频繁进行网络赌博,为获取赌资,盗取被害人家中金器、手表等贵重物品进行十余次典当。
至案发时尚有典当价格13万余元的物品未赎回,2017年3月至5月,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先后5次向被害人朱某某借款共计11.4万元用于赌博。
6月21日晚,莫焕晶将盗取的被害人家中手表进行典当获得资金3.75万元用于网络赌博,直至6月22日凌晨2时04分,其账户余额仅剩0.85元,所以莫焕晶才实施自己的纵火计划。
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
该户保姆在客厅用打火机点燃茶几上的一本书,扔在布艺沙发上导致火势失控。
莫焕晶到案后,公安机关对其涉及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细致调查。
经查发现,莫焕晶长期沉溺于赌博,负债累累,2015年初外出避债打工,先后在浙江绍兴、上海从事保姆工作,为获取赌资曾盗窃三名雇主家中财物,均被发现后辞退。
警方调查还发现,6月22日凌晨2时至4时许,莫焕晶频繁用手机查询“打火机自爆”、“沙发着火”、“窗帘着火”等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信息。
据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供述,凌晨4时55分左右,其在客厅用打火机点燃茶几上的一本书,扔在布艺沙发上导致火势失控,后逃离现场,造成被害人朱某某及其3名子女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扩展资料: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昨天通报,杭州“蓝色钱江”保姆放火、盗窃案被告人莫焕晶不服一审判决,日前提起上诉,浙江高院已受理此案。
2017年6月22日清晨,杭州“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该户女主人朱小贞及其三个孩子遇难,保姆莫焕晶逃生,男主人林生斌当时不在家。
当天,警方调查明确火灾为放火案,莫焕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12月21日9时,杭州中院在第二法庭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
因辩护人党琳山律师离庭,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
2月1日9时,杭州中院继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
经检察院指控、法庭调查询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审判长于20时50分宣布休庭。
除去两次短暂休庭,本次庭审时间长达10小时35分钟。
2月9日,杭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6·22杭州小区纵火案
参考资料:人民网-杭州保姆放火案被告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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