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蒙古族的丧葬有火葬﹑土葬和野葬(也称天葬)。
西部牧区常见的是野葬。
人死后将尸体放在木轮车上拉着跑,直到掉下来为止。
尸体置于荒野,被狼或野鹰吃掉,死者的灵魂即可以升天堂。
七天后,如果死者的尸体还在,被认为是不吉祥的,必须继续请喇嘛念经﹑向喇嘛布施,替死者祈祷消灾。
火葬主要是上层喇嘛,土葬则多为王公贵族以及农区或半农牧区的蒙古人。
新中国成立后,蒙古族野葬形式消失,完全改用土葬和火葬,其丧葬方式的选择主要取决于自己家族的习惯。
扩展资料
蒙古族的风俗习惯:
1、新中国成立前,蒙古族地区曾有过很多落后的婚姻习俗,如贵族一夫多妻﹑包办婚姻﹑结婚前要由喇嘛念经或求神问卦﹑重聘礼﹑抢婚、收继婚习俗等风俗。
新中国成立后,他们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青年男女都是自由恋爱,自主择偶,绝大多数家长接受和同意孩子的选择,父母前往女方家“征得同意”只是一种必要的程序。
2、马头琴是蒙古人民最喜爱的民族乐器,因琴杆上端雕一个精致的马头而得名。
最早的马头琴称为“奚琴”或“胡琴”,起源于东胡的“奚”(即库莫奚),清末称作“潮尔”。
演奏形式多半是独奏,或是自拉自唱。
3、蒙古族舞蹈久负盛名,传统舞蹈有马刀舞﹑筷子﹑安代﹑驯马手、小青马等。
通过草原马上生活提炼而成的马舞,造型挺拔豪迈,步伐洒脱轻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蒙古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