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确有方腊此人。
方腊(约1076-1121),又名方十三,方世腊,睦州青溪(今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西)人 ,一说原籍歙县(今安徽歙县)。
北宋末年浙江农民起义首领。
方腊是雇工出身(一说家有漆园)。
于北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秋,利用摩尼教的“二宗”(明、暗)、“三际”(过去、现在、未来)之说,睦州帮源发动起义。
因花石纲酷害百姓,得到了百姓支持。
自号“圣公”,年号“永乐”,设置官吏将帅,建立政权。
周边各地纷起响应,人数扩大到几十万,连续攻下杭州、歙州等六州五十二县(包括今浙江省全境及安徽、江苏南部、江西东北部的广大地区),东南震动。
起义军计划划江而守,渐图进取,十年内推翻宋王朝。
宋徽宗命童贯为宣抚使率军十五万镇压,起义军战斗失利。
宣和三年(1121年)夏,方腊率余部退守睦州青溪帮源洞和梓桐洞,后被叛徒告密,受伤被俘,同年秋被杀。
扩展资料
方腊有较强的组织才能,自身又出身贫苦,所以能号召很多生活困苦的农民。
他还参与传教,吸收了大批教徒,这些人后来成为起义军的骨干力量。
摩尼教主张“是法平等,无分高下”,信教者都是一家,同时还主张吃素断荤,节省钱财,教友中实行互助。
在起义军内部,政治上彼此平等,不分上下尊卑,大家团结一致共同对敌;经济上凡钱财物用一概公共享受使用,没有你我之分。
蔡东藩:“方腊、宋江,虽皆亡命之徒,而非贪官污吏之有以激之,则必不能为叛逆之举。
就令潜图不轨,而附和无人,亦宁能孑身起事?盖自来盗贼蜂起,未有不从官吏所致,苛征横敛,民不聊生,则往往铤而走险,啸聚成群,大则揭竿,小则越货,方腊、宋江,其已事也。
惟方腊之为乱大,而宋江之为乱小,方腊之作恶多,而宋江之作恶少,本回分段叙述,于方腊无恕词,于宋江犹有曲笔,而总意则归咎于官吏。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方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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