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的时候学历史觉得李鸿章是个卖国贼,后来再细读历史发现李鸿章是个值得尊敬的人。
李鸿章,一生之中代表清政府签订了30多个不平等条约,以至于现在人们一想起他就是“丧权辱国”这四个字,并且认为他是卖国贼。
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却认为他是中国的伊藤博文,是中国的俾斯麦。
认为他是“中兴四大名臣”之一。
现在我们以客观的视角来看待李鸿章,我们会发现,不论他好还是坏,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那就是他的那一颗爱国之心。
在签订《马关条约》之时,日本一开始其实是要赔款3亿两白银的,但最后却只要了2亿两白银。
这少的1亿两,其实是李鸿章拿命换来的。
当时,日本百般威逼利诱,李鸿章都拒不签字,甚至说:大不了,继续打,日本绝吃不了中国,拖都要拖死日本。
由是激起了日本国内对李鸿章的愤恨,直接导致了一个愤青刺杀李鸿章,使李鸿章中了一弹,就是这一弹使得日本退了一步,为中国节省了1亿两白银。
签订《辛丑条约》时,他甚至在病床上,忍着病痛,将一开始的10亿两,谈成了4.5亿两。
条约签订后,李鸿章就大口吐血,而后病逝在北京。
就像他对庆亲王说的一样:“天下最难写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签在这卖国条约上,就是千古骂名啊!你还年轻,路还长着呢!由我来吧” 。
这个条约的签订已经成为了既定事实,区别只在写谁的名字罢了。
李鸿章还创办了很多个中国第一:第一座钢铁厂,第一座机器制造厂,第一所近代化军校,第一支近代化海军舰队……所以说李鸿章是个卖国贼是不公正的。
拓展内容: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
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
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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