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武门菜市口.
清代杀人的法场,设于今宣武区菜市口百货商场附近.旧时,犯人被押出宣武门(顺承门),过断头(魂)桥,经迷市,送往菜市口法场,就不可能有生还的希望了。
犯人被杀后,尸体被人运走,血迹即被黄土垫盖上,尔后便有人在此卖菜,菜市生意兴隆,故菜市口由此而得名。
1.我国古代刑场多设于人多繁华的地带,所谓“杀鸡给猴看”,可以对围观的老百姓起到警示、震慑的作用。
而菜市口就在宣武门外,来往的老百姓众多(此地原先是菜市,京城的百姓大多来此买菜卖菜,故名“菜市口”)。
2.按阴阳八卦的理论,位于京城西南的宣武门是“死门”。
死囚犯上黄泉路当然要通过“死门”了,所以宣武门外的菜市口自然是刑场的首选了。
3.过去北京的陶然亭地区原是“坟地聚集区”--!,穷苦百姓死后常埋在陶然亭。
菜市口离陶然亭很近,行刑后埋着方便。
4.京城内城(九门之内)大都是王公贵族的府第,在内城杀头这么不吉利的事显然不会得到同意。
只好在外城,但又不能离内城太远(离城太远看热闹的人就少了)。
所以就只好选在离内城很近的菜市口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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