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姿
站立是人们在生活中的一种基本举止。
古人要求“站如松”,就是要求站立时像挺拔的青松一样端庄、伟岸,显示出一种自然美。
人们在生活中常常是站立的。
站立时,应头正颈直,双眼平视前方,嘴唇微闭,下腹微收,挺胸直腰,双肩保持水平,两臂自然下垂,手指并拢自然微屈,左右手中指分别压在左右裤缝,腿膝伸直,下体自然挺拔,脚跟并拢,两脚尖张开夹角45°,身体重心落在两脚之间。
站立后,竖看要有直立感,即以鼻子为中线的人体应大体成直线;横看要有开阔感,即肢体及身段应给人以舒展的感觉;侧看要有垂直感,即从耳与颈相接处至脚的踝骨前侧亦应大体成直线,给人以一种挺、直、高的美感。
男女的立姿略有不同,形成不同侧重的形象。
男子站立时身体重心放在两脚中间,不要偏左或偏右;双脚与肩同宽而立;双手可自然下垂,必要时可单手或双手在体后交叉。
男子应站得英俊洒脱,挺拔舒展,精神焕发。
女子站立时身体重心在两足中间脚弓前端位置,双脚呈“v”字站立;手自然下垂或向前向后交叉放置。
女子应站得秀雅大方,亲切和善,姿态优美,一展贤良淑女的形象。
站立时应克服不雅的立姿,包括站立时弯腰驼背、身体倚门靠墙或靠柱、左右摇晃、歪头斜脖、撅臀曲腿、双脚交叉、叉腰斜立等。
不雅的立姿给人以懒惰、轻薄、乏力,不健康的印象,是有损交际形象的。
二、坐姿
坐要有坐相,如古人说的要“坐如钟”,是说坐姿要端正。
落座应该挺胸直腰,落落大方,端庄稳重。
人的正常坐姿,在其身后无依靠时,上身应正直而稍向前倾,头平正,两臂贴身自然,两手随意放在自己腿上,两腿间距和肩宽大致相等,双脚自然着地。
背后有依靠时,背部轻挨靠背,但不要整个背部后仰;在正式社交场合,或有尊长在场时,要“正襟危坐”,臀部只坐椅子的2/3,上身与大腿之间、大腿与小腿之间均成直角,不能随意把头靠在沙发背上,显出懒散的样子。
就坐以后,不能两腿摇晃抖动,或者跷二郎腿。
座位前面无遮挡时,男子双脚不要超过肩宽;女子双脚应当并拢,特别是穿裙子时更要注意。
世人称女人双腿叉开而立、叉开而坐、叉开而蹲为“三大非淑女之举”,均有碍观瞻,有失体面,应当避免。
坐时应克服不雅的坐姿,包括半躺半坐、前仰后倾、歪歪斜斜、两腿伸直跷起或双腿过于分开、跷二郎腿并颤抖摇腿、将两手夹在大腿中间或垫在大腿下、用脚勾着椅子腿、脚放在沙发的扶手上等等。
不雅的坐姿给人轻浮且缺乏修养的印象,是失礼和不雅之举动。
坐在沙发上,摆出一副懒散的姿态也是不雅观的。
最不礼貌的姿态就是弯腿坐下时,把裤脚管提起来,暴露出一截腿肉来。
三、行姿
出门行走是人们每天都要进行的室外活动。
除了站和坐以外,古人还要求“行如风”。
这是说走姿要轻松优美。
在各种场合,都要力求做到“行如风”,即走得正确、优雅、轻捷,有节奏感。
这是走姿的最基本要求。
人的正常走姿应当是身体直立,昂首挺胸,收腹直腰,两眼平视前方,肩平不摇,双臂自然前后摆动,脚尖微向外或向正前方伸出,两腿有节奏地向前交替迈出,并大致走在一条等宽的直线上。
走时步履轻捷,两臂随身体自然摆动。
如果走路时身体前俯后仰、左摇右摆,或者两脚同时向里侧呈八字形走步,都显得不雅观。
行走时,对男女的要求还有一定区别:要求男子步履雄健有力,不慌不忙,展现雄姿英发英武刚健的阳刚之美。
要求女子步履轻捷优雅,步伐适中,不快不慢,展现出温柔、矫健的阴柔之美。
行走时应克服不雅的走姿,包括重心不稳、弯腰驼背,左摇右晃、步履拖踏、内八字脚或外八字脚、背手、插兜、抱肘、叉腰、拖拉着鞋走出嚓嚓声响,等等。
不雅的走姿破坏了走韵平衡对称及和谐一致的感觉,是有失风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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