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或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应当依据纪法衔接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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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迷信为手段的诈骗案件中,骗子经常以“算命、看相、看风水、看病消灾”等借口,利用人们“破财挡灾”的侥幸心理,诈骗钱财,其受害人群多以退休在家而孩子在外的中老年为主。
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以看房子、墓地风水为由行骗。
这类诈骗打着“看房子、宅基地、墓地风水”为名欺诈群众。
骗子通过聊天或是花钱买的方式,掌握家中曾出过变故的家庭,然后再以“风水师”的身份进村看风水,用之前了解到的情况骗取对方信任,然后以风水“不好”转运为由达到骗钱的目的。
二、以测八字看姻缘为由行骗。
一些住在农村或者城郊结合部的家庭在孩子找对象之前都习惯找“算命”先生测测八字和不和,特别是在孩子谈恋爱过程中出现什么异样后,也会找这些“占卜”先生,骗子利用一些“求和”方式,骗取钱财。
三、以看面相知运势为由行骗。
一些人打着“周易”、“面相学”的幌子,给人看面相、手势测功名利禄,凭借三寸不烂之舌骗取少量钱财。
此类案件由于其骗取钱财较少,大多数当事人被看相的人说得心花怒放,一些纠结的心理问题得到减轻,对骗走的钱不认为是骗。
四、以测名字、起名字为由行骗。
一些骗子公开开办所谓“起名轩”等,打着合法的外衣行骗。
有的为了增加“科技”含量,还通过输入生辰八字、性别等进行电脑选名,将名字作为人生运势起落的影响因素,大作文章,从中骗取钱财。
五、以“跳大神”祛病魔为由行骗。
骗子利用“偏法”、“土法”或是模仿“巫婆神汉”,以“跳大神”、“借魂”等方式给病人治病,从中捞取金钱。
六、假冒僧人道士祛灾祈福为由行骗。
一些人冒充僧侣或者道姑,在街头或是入户进行“化缘”,以祛灾祈福为名进行诈骗。
防范这类案件,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消除封建迷信心理,相信科学真理,不要信什么“神医”、“高人”,有病应及时去医院医治。
二、碰到前来搭讪的陌生人,特别是无端献殷勤或表热心的陌生人,务必引起戒心,千万不要轻易将家中情况告诉他人,更不可轻信他人的一派胡言。
三、提取巨款或是转帐前应与家人商量,说明原因,最好不要自作主张。
或压压发热的头脑,静心想想,个中是否有不妥之处。
四、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报警,向警方提供行骗者的相貌、身高、口音、衣着等详细特征,配合警方及时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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