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选自蒲松龄《聊斋志异·狼三则》。
《狼三则》都是写屠户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
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
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
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清代著名的文学家蒲松龄写了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叫《聊斋志异》。
“聊斋”是他的书房,“志”是记的意思,“异”是指奇异的事。
全书491篇,多以鬼狐故事,反映当时的社会生活,表露作者的思想。
扩展资料
古今异义
1、去 (一狼径去)
古义:离开
今义 : 到某—地方
2、少(少时)
古义:稍微
今义 : 数量小
3、几何(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古义:多少
今义 :几何学的简称
4、耳(止增笑耳)
古义:古文言文出现在句尾时,通常解释为“罢了”。
今义:耳朵。
5、股(屠自后断其股)
古义:大腿
今义:大腿,自胯至膝盖的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