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学中的“煞气”是一种统称,一般来说风水上把对住宅风水不利的因素都称煞气。 煞气实际分为三种: 第一种,形象可以见到的甚至能触摸到的煞气。例如:屋角、破山、路冲、铁塔、电线杆之类形状不佳的物体形成的煞气。医院,垃圾场,火葬场形成阴煞。消防局,公安局,变压器形成的阳煞等等。 第二种,无形象可见的飞星理气之煞气,即九宫中的4种不利飞星: (1)二黑巨门星,为病符星,五行属土,主疾病、瘟疫。 (2)三碧禄存星,五行属木,主口舌纷争。 (3)五黄廉贞星,五行属土,主凶灾祸患。 (4)七赤破军星,五行属金,主灾伤盗贼,一级官非或手术之灾。 上面这4种飞星煞气,一般都是处在失令之时体现出来的。它们所造成的影响各有不同,都是因组合后与其他飞星产生了生克制化的关系,而产生了一种新的变化。这种变化会使其本身所带的不利之气增强或减弱。 第三种,理气和峦头结合而构成的凶煞。一般来说这种煞气的影响力相当大。这种煞气一般多出现在房屋大门和窗户的方位,因为整个房屋唯有这两种方位是与外界相通的,也就是说只有这两个地方是接受屋外的空气和阳光的位置。如果屋外头或房屋尖角和窗户上宫位飞星组合恰好形成理气上的煞气时,这种煞气的影响力会更大。一般来说,这种煞气比较灵验。风水学中所说“峦头无理气不灵,理气无峦头不验”,便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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