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大多数情况下,哺乳会加重乳母的负担。有心衰及重症心脏病的乳母不适合喂乳。只有心脏病的代偿期或瓣膜损伤已作修补术而且效果较佳者,才可以喂乳。
结核病:患结核病的乳母在接受抗结核药治疗期间,不宜照看和喂养婴儿。婴儿生下来后必须立即接种卡介苗,至少应与母亲隔离6周。若条件所限做不到彻底隔离时,要定期为孩子做身体检查。精神病:患这种病的乳母由于不能像正常人那样爱抚和照看孩子,婴儿饥一顿、饱一顿,容易患营养紊乱病等,而且智力开发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不适合母乳喂养。
甲亢:乳母甲状腺功能亢进,又在治疗期间,抗甲亢的药,如硫氧嘧啶等容易进入乳汁中,婴儿若长期食用这种母乳,可引起婴儿甲状腺肿及甲状腺功能不足,危害婴儿健康发育。乳腺炎:乳母急性乳腺肿胀,在产后4~8天常见,应作为急症来处理。但乳汁可以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揉压乳房从乳头中挤出来,收集于干净的容器内,经煮沸后再喂给婴儿吃。一旦局部红肿,全身发热并出现炎症时,乳汁要挤出来丢掉,待经过治疗,乳房变软,肿胀消失后,才可继续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