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送新娘子有什么讲究吗如题 谢谢了
口门禁忌回门又称“归宁”,亦即“回娘家”。
回门禁忌也多是关于新妇的禁忌,不过是指新妇在回娘家方面的禁忌事项。 河南一带,除了上文提到的正月十五禁忌回娘家看灯以外,还忌祭灶,正月初一回娘家。
因为女不祭灶,所以祭灶日亦不叫闺女回娘家。正月初一是一年之始,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嫁到夫家便是夫家的人了。
大年伊始,阖家团圆,自然不便回娘家去。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个月圆日,恐媳妇回娘家举家不团圆。
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正月十六回娘家。以便照顾到婚姻双方的团圆喜庆。
鹿邑县有“正月十六请(闺女),二月二送,一辈子不生病”的俗语。 浙江等地,旧时忌新妇在冬至节回门。
否则以为将克死其夫家家长。俗谚云:“娘屋住个冬,夫家去个公。”
江苏也有此俗。不过,理由不同,谓如冬至在娘家过,则娘家家道将因之而衰落。
陕北一带有六月六回娘家的习俗,传说是为了联络姻亲间的感情,届时娘家要请闺女、女婿回门团聚。河南也有此俗,不过,是与收麦打场的季节相联系的。
俗谣云:“收了麦,打罢场,谁家的闺女不看娘。要是闺女不把娘来看,不死公公就死婆母娘。”
回门时日的禁忌,是要让新妇遵守往来之序,不该回门时一定不能回门,否则会有凶事发生;该回门时,一定要回门,否则,也会有凶事发生。一般结婚三日时,新郎新娘要回门看望二老,但是当晚必须在日落前返回夫家,因为新婚不能空新房。
河南林县一带,新妇三天回门时要顺着迎亲的那条道走,所谓“三天不走两条路”。彝族新妇回门时忌在路上与新郎交谈,两人像陌生的路人一样。
这与其不落夫家习俗有关。汉族回门时小两口总是亲亲热热,有说有笑的。
民间有“回娘家”的小调流行。新婚夫妇回门带的礼物,都是成双成对的,忌单数。
娘家不能全收下,待回夫家时,还要再捎回去一部分。有些新妇,受迷信思想影响,直到一百二十天(四个月)后才能归宁,还有的要三年以后才能回家。
浙江一些地方有女子命犯所谓“破娘家”的,这样的女子,不可在家中上轿,出嫁时由男家接女出门,女穿破衣,扮作讨饭模样,在庙宇中换装上轿,谓之“借嫁”,女家父母亲属必须避匿,一切由夫家照应。婚后一百二十天,才可归宁。
否则,娘家定会破败或遭受不幸。还有所谓命犯“离窠”(夫妻离散)及“回头禄”(遭天火)的,都要在四个月后,甚至三年后才能回家。
一般新婚满一个月之后,姻亲间便可自由往来。回门时,新娘可住在娘家。
住的天数颇有讲究。河南一些地区有几日去的住几天的习俗。
俗语云:“八对八,两头发”,“九对九,两头有”。就是说初八日归宁的就可在娘家住八天,初九日归宁的就可在娘家住九天。
这样,最多的时日是住个对月。如果是按这样住的,对男、女两家都是吉利的,否则便不好。
不过,也有忌住八天之说,所谓:“住七不住八,住八穷娘家。”这一禁忌的形成一般是出于嫁出去的闺女不易在娘家多住的思想考虑。
其中有感情的限制、道义的制约,也有经济的压力和生产的需求,是多种因素促成了这一习俗的约定。 如果新郎和新娘一起回娘家,那么,他们在娘家的住宿也有不同的禁忌。
在汉族和满族中都有新婚夫妇回娘家忌同房的习俗。满族准许姑爷住在西炕,别的客人一律不许住在西炕。
但姑娘和姑爷是不能住在一起的,据说新婚夫妇在娘家同房会使娘家家道衰落。这也是性行为不洁、会亵渎神明的观念导致的。
民间常以为,男女间的事,女方总是吃亏的。出于这种考虑,女家心理方面总有一点受压抑的感觉。
再说,娘家、婆家不归一个血统,怎么能在娘家室内为婆家提供传宗接代的场所呢?假如真的是在娘家怀了孕的,岂不将娘家的“人势”、“财势”带到婆家去了吗?娘家一定会因此而衰落的。所以是绝对禁忌小两口儿在娘家同房的,这是这一风俗下的思想观念。
但是,同是在汉族,也有许多地方是不忌讳新婚夫妇在娘家同床共枕的。有时,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风俗还会并存于同一县境之内,例如在河南林县这两种风俗就同时存在。
新妇回门后,身份已经变了,是人家的人了,因而娘家也时常“防着她”。鄂伦春族出嫁的女儿回到娘家,禁忌刷锅。
否则,娘家的财运会被她刷跑的。河南修武县也有类似的禁忌。
当地民间忌讳出门的姑娘摸、拿娘家的勺和火柱。说是“摸勺不死公公,死婆婆”,“拿火柱不死公公,死女婿”。
还忌讳拿娘家的刀、剪,禁忌逮娘家的狗等等。说是:“恐怕日后割断娘家的关系,咬断路。”
总之是生尽百法,防止出嫁的姑娘再动用或者拿走娘家的东西,如果出嫁后再拿娘家的东西,并且因此而发生了口角、争执,那势必会影响男女两家的关系的,但是,严加防范毕竟不是好办法,怎么才能让她自觉地不拿呢?于是就用“死公公”、“死女婿”的咒语来吓唬她,以警戒之。 新妇归宁,忌把在婆家遇到的不顺心事一一说给娘家人听,又忌回到婆家,再把娘家的事不分轻重地都倒给婆家人听。
这样“学舌”的结果常常会引起事端,影响男女两家的关系,新妇也会落一个“饶舌婆”的名声。因而俗间有“会当媳妇两头瞒,不会当媳妇两头传”的谚语。
这在新妇处理。
贵州风土人情贵州那边媳妇第一次进门,去过年哦,要不要给男方父母
贵州是个多民族省份,民风质朴、人民勤劳善良、热情好客、处处洋溢着浓浓的高原豪放之气。
在这个和睦的民族大家庭里,各族人民以无穷的智慧,创造了本民族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特定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不同的民族心理,形成了各民族各自不同的乡土风俗,节日庆典和文艺活动方式,民族民间工艺,编织成了一幅幅色彩斑斓的贵州高原风情画,成为独具特色不可替代的宝贵旅游资源。 据不完全统计,贵州少数民族的节日有1000多个,节日活动丰富多彩。
有唱歌、跳舞、吹芦笙、击铜鼓、斗牛、赛马、斗雀、摔跤、赛龙舟、玩龙灯、演戏等等,主要的民族节日有苗族、布依族的“四月八”;布依族“六月六”歌节;彝族火把节;水族端节;瑶族盘古王节等。 这些民族节日是展示贵州民族风情和民族节艺术的百花园。
贵州的少数民族男女青年择偶、婚嫁都有不同的习俗。苗族的“游方”和“跳场”、瑶族的“凿壁谈婚”和“埋蛋择婿”、布依族的“丢花包”等,都各有特点,饶有风趣。
多民族聚集的贵州,是一个歌舞的海洋。 各民族历来以能歌善舞著称。
苗族所唱的歌既有高亢激昂、热情奔放的“飞歌”,也有低回婉转,优美抒情的“游方歌”,更有质朴庄重的“古歌”“酒歌”,其调式不一,各具韵味,具有很强的感染力。侗族的侗歌大都旋律优美,曲调多样,内容丰富,且因词选调,歌与词水***融,既有独唱,也有合唱。
黔南、黔西南一带的布依族舞蹈有几十种,歌有大调、小调、大歌、小歌等,而且注意押韵,唱起来朗朗上口,具有强烈的抒情色彩。苗族、侗族所跳的芦笙舞动作潇洒风格纯朴、舞姿活泼,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总之,贵州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独具风格的歌舞,它们是中华民族文化百花园中的奇葩。
贵州少数民族体育活动与民族习俗紧密相联,与各民族古老的历史,生产、生活环境相关,多为欢庆民族节日的活动内容,粗犷、淳朴,充满着酽酽的生活情趣,有着浓厚的乡土气息。主要的体育活动项目有苗族群众喜爱的武术,有被誉为“东方橄榄球”的侗族的“抢花族”;苗、侗、彝族群众喜爱的摔跤;苗、土家族群众喜的龙舟竞赛等, 贵州的民族文化艺术和工艺丰富多彩,主要的有饮誉海内外的苗族、布依族的蜡染、刺绣以及具有鲜明特点的民族服饰、首饰等,它们都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
贵州的民族建筑在中国建筑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在贵州,富有民族特色的建筑物随处可见。
苗、布依、侗、水、瑶等民族的干栏式吊脚楼,布依族、仡佬族的石板房、彝族的土司庄园,瑶族的歇山顶茅屋,苗族的大船廊、木鼓房、铜鼓坪、芦笙堂、妹妹棚、跳花场,侗族的鼓楼、花桥、戏楼、祖母堂,布依族的凉亭、歌台,彝族、水族的跑马道等,从多侧面、多层次反映了贵州各族人民的社会文化和创造才能。 贵州省少数民族主要节日 节目名称日期(农历)民族活 动 内 容 根今正月初四至十五布依族文节演出、赶表(谈恋爱)、吹唢呐 跳场正月初九苗族跳芦笙 芦笙会正月初六至十八苗族跳芦笙、敲木鼓、斗牛、赛马 地戏节正月十五布依族演唱地戏 翻鼓节二月首亥日苗族敲木鼓、敲铜鼓、吹芦笙 三月三三月初三侗族跳芦笙 芦笙节三月十九至二十一苗族跳芦笙、斗牛、赛马 四月八四月初八苗。
布依吹芦笙、对歌 盘古王节 (达努节、祖娘节、瑶年)五月二十九瑶族做糯米饭、吹芦笙、跳舞、唱歌 六月六六月初六布依族赛歌、赶歌会 踩歌堂六月中卯日苗族对歌、赛马 吃新节六月第二卯日苗族吃新米、***收 爬坡节六月十九苗族跳芦笙、斗牛、赛马 火把节六月初六前后,六月二十四前后彝族燃篝火、赛歌、摔跤、斗牛、敬酒 端节八月下旬至十月上旬的亥日水族宴客饮酒***收、赛马、击铜鼓 。
新媳妇观灯有哪些讲究
正月十五日是农历一年中的第一个月圆之日,古称“上元日”“上元节”。
因为这一天最热闹的时间是在晚上,因此又称“元宵节”。人们有在元宵夜挂彩灯、闹龙灯、观灯、猜灯谜的习俗,因此又叫“灯节”。
根据习俗,正月十五是过大年的最后一个高潮,过了正月十五,年也就算过完了。 在新年的最后一天,人们大多会尽情地狂欢,吃元宵、挂彩灯、放焰火、闹花会等等。
商家店铺和老百姓门前一般都会挂彩灯或宫灯,街头巷尾,灯火辉煌。小孩子们在大人的陪伴下,成群结队,手持各种形状的花灯到大街上嬉闹追逐,不会走路的小孩则由大人抱着,或者架到脖子上逛闹市区。
在这人山人海的观灯人群中,刚结婚的新媳妇们观灯是有严格的规矩的,即大家都在赏灯,而她们却要躲灯。许多地方有“出嫁闺女不看娘家灯”的习俗,俗称“躲灯”。
这“躲灯”习俗,各地也不一样。有的地方是不能看娘家灯,出嫁的女儿一定在天黑点灯之前离开娘家,有的地方是在正月十四日就要回婆家。
如安徽省蚌埠市的习俗是“闺女不看娘家灯,十五里头(即正月十五之前)不登门”,辽宁省开原市也有出嫁闺女“不看娘家灯”之俗。有的地方是不能看婆家灯,新媳妇在当天一定回娘家或到邻家去;河北省深泽县是“新媳妇三年不看婆家灯”;河南省南阳市一带的新婚男女在正月十五日这天,夫妻相携到岳父岳母家去“躲灯”;陕西一带新媳妇的“躲灯”是在正月十三或十四这天回娘家(娘家派新媳妇的哥哥或弟弟来接)或到亲戚家住几天,过了正月十六才能回家(陇县的新媳妇“躲灯”是既不在婆家,又不回娘家,而是要到丈夫的舅家或姑家住上几天,一般是正月十二去,正月十六返回);青海人在正月十五这天,新婚夫妇要带上礼物到娘家去“躲灯”,但不能留宿。
有的地方是既不能看娘家灯也不能看婆家灯,如东北三省一带,正月十五这天晚上,新媳妇要到姑母或姨母家或其他亲戚家去住,既不许看婆家灯,也不许看娘家灯。“躲灯”是针对新婚媳妇而言的,并不是所有的出嫁闺女都不能看娘家灯或婆家灯。
很多地方是结婚当年躲灯,以后不必再躲,如陕西陇县;有的地方则是三年,有俗语“三年不看娘家灯”“新媳妇三年不看婆家灯”等。 黑龙江一带的新媳妇头三年要“躲灯”,三年以后就没有什么讲究了。
关于新媳妇“躲灯”的原因,说法是非常多的。有的说若不“躲灯”,新媳妇容易蹬(“灯”的谐音)公婆。
也有的说闺女看了娘家灯,会瞎了婆婆的眼睛,如汉中一带的俗谙是“正月十五不躲灯,瞎了婆婆双眼睛”(此处是指躲婆家的灯)。 还有的说新媳妇不能看婆家的灯,看了婆家的灯自己就会眼睛疼。
也有“闺女看了娘家的灯,娘家穷得钉打钉”“闺女看了娘家灯,娘家穷个坑”“看了娘家灯,要死老公公”“看见婆家灯,妨死老公公”“正月十五不躲灯,来年死公公”等一类的俗话。黑龙江一带的说法则是“看了婆家灯,死亲爹”“看了娘家灯,死公公”。
至于娘家、婆家、自家,甚至是亲戚家的灯都不能看的缘由,则是从上述说法推断出来的。因为看了婆婆家的灯会克公婆,看了娘家的灯克父母,看了自己家的灯会夫妻相克,那么看了亲戚家的灯就会克亲戚了,因此只能去住酒店了。
根据民间所说的这些“躲灯”的原因来看,显然都属于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