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型是如何鉴定的?
鉴定血型的基本方法因不同血型而异,大致可分三类: 血清学方法 大部分血型使用此法验出。
根据抗原、抗体相互作用的原理,如被检细胞与某种特异性抗体起反应,说明该细胞有相应抗原;如不反应,表示无该抗原。因此血清学方法,只能检出能产生抗体的血型抗原。
抗原抗体在体外作用的形式有许多种,故不同血型有不同的鉴定方法。检查红细胞血型用凝集反应(包括盐水凝集试验、酶处理红细胞凝集试验、抗球蛋白凝集试验);检查白细胞血型用细胞毒性试验;检查血小板血型用补体结合和抗球蛋白消耗试验;检查可溶性血型物质和免疫球蛋白的同种异型用凝集抑制试验;检查血清型用免疫扩散和免疫电泳。
天然抗体(抗A、抗B)可用已知A、B型红细胞检测。 生物化学方法 鉴定红细胞酶型和某些血清型常使用电泳技术。
由于各种蛋白质或酶蛋白分子大小不同,所带电荷有差异,可由电荷泳分离,然后经过特异性染色,显示出不同的带或线条。根据这些带的位置和染色深浅不同,区分出各种型。
细胞培养方法 如果两个人的白细胞抗原(主要是HLA-D和DP抗原)不同,他们的淋巴细胞在混合培养时会发生增殖反应。据此原理,使用混合淋巴细胞培养方法检查HLA-D抗原;使用预处理淋巴细胞分型方法检查HLA-DP抗原。
七年级血液和血型评课记录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根据你的描述 有以下方案供你参考 文 章来源莲山 课件 w w w.5Y k J.Com 生物人教七年级下第四单元第四章第四节 输血与血型1.血量和输血(1)人体血液的含量。
成年人的血量约为体重的7%~8%。例如:一个体重为50千克的人约有血液3 750毫升。
(2)血量稳定的意义。体内血液量的相对稳定对于维持人体正常的生命活动有重要的意义。
(3)失血对身体的影响。一个人一次失血不超过血量的10%(约400毫升),所丧失的血浆成分和血细胞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补充而恢复。
一次失血超过800~1 000毫升,就会出现头晕、心跳、眼前发黑和出冷汗 等症状。一次失血超过30%(约1 200~1 500毫升),就会有生命危险。
【例1】健康成年人,一次失血超过体内血量的多少会危及生命?( )A.5% B.10% C.20% D.30%解析:A * 一个健康的成年人一次失血不超过10%,即不超过400~500毫升,不会影响健康。B C * 一次失血若超过20%,即超过800~1 000 毫升,各种生理活动会受到影响;而一次失血超过30%(约1 200~1 500毫升),就会有生命危险。
D √ 答案:D2.血型(1)血型的发现。ABO血型是1900年由奥地利的医生兰德斯坦纳发现的。
他用22位同事的正常血液进行研究。他把他们的血液交叉混合后,发现一个人的红细胞遇到某个人的血浆时,红细胞会凝集,而遇到另外一些人的血浆却不会。
经过他的分析和研究,终于发现了人类的ABO血型。(2)血型的分类和发现血型的意义。
人类最基本的血型ABO血型有四种,分别是A型、B型、O型和AB型。血型的发现为临床抢救失血过多的患者提供了可能。
ABO血型是人类最常见的,也是最早被发现的。在发现ABO血型之后,人们又陆续发现了MN血型、Q血型、E血型、T血型、Rh血型等数十种血型系统。
血型不仅与医学、生物化学有关,而且和人们的思维、性格、气质、行为等都有密切的关系。【例2】下列哪种血型不属于ABO血型?( )A.AB型 B.A型C.O型 D.Rh阴性血型解析:A * ABO血型可分为A型、B型、O型和AB型四种类型。
所以,选项A、B、C都是符合题意的。B * C * D √ Rh阴性血型的划分不属于ABO血型的分类。
答案:D3.安全输血(1)输血的意义。输血就是将献血者的血液输入失血者的体内。
是抢救失血过多病人的有效措施之一。(2)输血原则。
输血原则是输同型血。即A型血人缺血时应输入A型血。
AB型血的人应输入AB型血。输血时如血型不合,受血者体内红细胞会凝集成团,阻碍血液循环而引起严重后果。
(3) 成分输血若病人只是因为血液中缺乏某些成分而需要输血,如血小板减少的病人只需要输入血小板,而不需要输入全血,这就是成分输血。成分输血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选择性地输入某一成分。
【例3】输血时如果血型不符,可能会造成受血者死亡,其主要原因是( )。A.引起中毒死亡B.红细胞凝集成团,妨碍血液循环C.血小板破裂,使血液凝固D.使血浆发生沉淀,血液无法循环解析:A * 输血时应该以输同型血为原则,否则会发生红细胞凝集现象,凝集成团的红细胞会阻塞血管,影响血液循环,既而危及人的生命。
B √ C * D * 答案:B4.无偿献血我国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可以挽救失血病人的生命。
“有人认为献血会伤元气,而且会造成贫血”,对吗?不能这样说!因为,血液中的红细胞生命期约为120天,白细胞通常为7~14天,血小板为 7~9天,即使不献血人体内的血细胞也会衰老死亡。一次献血200~300毫升,仅占全身血量的6%左右,而且献血后能刺激人体内的造血功能,加强造血能力,同时加速了血液成分的更新。
【例4】(湖北咸宁)献血能够挽救更多的生命。下列有关献血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B.任何人都可以参加献血C.提倡公民自愿献血D.一次献血300毫升不会影响健康解析: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
健康的成年人,每次可以献20 0~300毫升的血。答案:B5.检验血型的方法(1)准备A型和B型标准血清,四根洁净的细玻璃棒和两片洁净的载玻片,在玻璃棒上分别标号为1、2、3、4,在载玻片上分别标号为1、2。
(2)用1号玻璃棒取一滴A型标准血清,放在1号载玻片上;用2号玻璃棒取一滴B型标准血清,放在2号载玻片上。(3)将采血器消毒后,从耳垂处吸取一滴血,放在盛有1 mL生理盐水的小试管里,进行稀释。
用消过毒的3号玻璃棒取一滴小试管里稀释的血,放在1号载玻片的血清里,用消过毒的4号玻璃棒取一滴小试管里稀释的血,放在2号载玻片的血清里。1号 和2号两片载玻片上的血与血清混合。
(4)用低倍显微镜分别检验1号、2号载玻片,如果两片载玻片上的红细胞都不发生凝集现象,则受检者的血型是O型,如果红细胞的凝集现象只发生在2号载玻片上的B型血清内,则受检者的血型为A型。如果红细胞的凝集现象只发生在1号载玻片上的A型血清中,则受检者的血型是B型。
如果两片载玻片上的红细胞都发生了凝集现象,则受检者的血型是AB型。【例5】高峰、杜鹃、张成、姚远四位同学检验血型的结果如下表所。
鉴定血型的基本方法有几种?
鉴定血型的基本方法因不同血型而异,大致可分三类: 血清学方法 大部分血型使用此法验出。
根据抗原、抗体相互作用的原理,如被检细胞与某种特异性抗体起反应,说明该细胞有相应抗原;如不反应,表示无该抗原。因此血清学方法,只能检出能产生抗体的血型抗原。
抗 原抗体在体外作用的形式有许多种,故不同血型有不同的鉴定方法。检查红细胞血型用凝集反应(包括盐水凝集试验、酶处理红细胞凝集试验、抗球蛋白凝集试 验);检查白细胞血型用细胞毒性试验;检查血小板血型用补体结合和抗球蛋白消耗试验;检查可溶性血型物质和免疫球蛋白的同种异型用凝集抑制试验;检查血清 型用免疫扩散和免疫电泳。
天然抗体(抗A、抗B)可用已知A、B型红细胞检测。 生物化学方法 鉴定红细胞酶型和某些血清型常使用电泳技术。
由于各种蛋白质或酶蛋白分子大小不同,所带电荷有差异,可由电荷泳分离,然后经过特异性染色,显示出不同的带或线条。根据这些带的位置和染色深浅不同,区分出各种型。
细胞培养方法 如果两个人的白细胞抗原(主要是HLA-D和DP抗原)不同,他们的淋巴细胞在混合培养时会发生增殖反应。据此原理,使用混合淋巴细胞培养方法检查HLA-D抗原;使用预处理淋巴细胞分型方法检查HLA-DP抗原。
鉴定血型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鉴定血型的基本方法因不同血型而异,大致可分三类: 血清学方法 大部分血型使用此法验出。
根据抗原、抗体相互作用的原理,如被检细胞与某种特异性抗体起反应,说明该细胞有相应抗原;如不反应,表示无该抗原。因此血清学方法,只能检出能产生抗体的血型抗原。
抗 原抗体在体外作用的形式有许多种,故不同血型有不同的鉴定方法。检查红细胞血型用凝集反应(包括盐水凝集试验、酶处理红细胞凝集试验、抗球蛋白凝集试 验);检查白细胞血型用细胞毒性试验;检查血小板血型用补体结合和抗球蛋白消耗试验;检查可溶性血型物质和免疫球蛋白的同种异型用凝集抑制试验;检查血清 型用免疫扩散和免疫电泳。
天然抗体(抗A、抗B)可用已知A、B型红细胞检测。 生物化学方法 鉴定红细胞酶型和某些血清型常使用电泳技术。
由于各种蛋白质或酶蛋白分子大小不同,所带电荷有差异,可由电荷泳分离,然后经过特异性染色,显示出不同的带或线条。根据这些带的位置和染色深浅不同,区分出各种型。
细胞培养方法 如果两个人的白细胞抗原(主要是HLA-D和DP抗原)不同,他们的淋巴细胞在混合培养时会发生增殖反应。据此原理,使用混合淋巴细胞培养方法检查HLA-D抗原;使用预处理淋巴细胞分型方法检查HLA-DP抗原。
怎样验证血型
可以根据父母的血型,按照下面的表格大概估计.
人类A、B、O血型遗传
父 亲 血 型
■■■■A■■■■B■■■■AB■■■■O
母A■■ A O ■■■■A,B,AB,O ■■A,B,AB■■■■A,O
亲B■■A,B,AB,O ■■B,O■■■A,B,AB■■■■B,O
血AB■A,B,AB ■■■■A,B,AB ■■■■ A,B,AB ■■■A,B
型 O■■ A,O■■■B,O■■■A,B■■■O
子 女 血 型<;交集处>
血型配对表血型配对表 父母血型 子女血型 A—A A、O A—B A、B、AB、O A—AB A、B、AB A—O A、O B—B B、O B—AB A、B、AB B—O B、O AB—AB A、B、AB AB—O A、B O—O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