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象和卦爻辞小的阴阳问题
具体表现在卦象和卦爻辞中的阴阳问题,才是《周易>哲学的思想精华所在。
首先,在卦象上,因为阴阳爻的构成方式和六爻爻位的组合方式,客观上决定了六十四卦卦象具有“二二相耦,非楫即变”的特点。孔颖达在《周易正义》中考证说:
《序卦》者,文王既繇六十四卦,分为上下二篇。其先后f次,其理不见,故孔子就上下二《经>,各序其相次之义,故谓之《序卦》焉。其周氏就《序卦》以六门往摄,第一天道门,第二人事门,第三相因门,第四相反门,第五相须门,第六相病门。如《乾》之次《坤》、《泰》之次《否》等,是天道运数门也。如《讼》必有《师>,《师》必有《比》等,是人事门也。如因《小畜》生《屣》,因《屐》故通等,是相因门也。如《遁》极反《壮》,动竟归止等,是相反门也。如《大有》须《谦>,<蒙>稚待养等,是相须也。如《贲》尽致《剥》,进极致伤等,是相病门也。韩康伯云:“《序卦》之所明,非《易》之缢也。盖因卦之次,托象以明义。”不取深缢之义•故云“非《易>之缢”,故以取其人理也。今验六十四卦,二二相耦,非覆即变。菝者,表里视之,遂成两卦,《屯》《蒙》《需》《讼》《师》《比》之类是也。变者,反复唯成一卦,则变以对之,《乾》《坤》《坎》《离》《大过》《颐》《中手》《小过》之类是也。且圣人本定先后,若元用孔子(序卦》之意,則不应非覆即变,然則康伯所云“因卦之次,託象以明义”,盖不虚矣。故不用周氏之义。
这本身就巳经是一种阴阳概念的符号体现。卦象之外,在卦名上也有不少是阴阳对应的,如《大过卦》和《小过卦》、《大畜卦》和《小畜卦》、《损卦》和《益卦》等等。这是阴阳概念的文字化。
在具体的爻辞中,也处处可见阴阳对应的现象。如《乾卦》的“潜龙”与“亢龙”、《坤卦》的“西南得朋”和“东北丧朋”、《泰卦》的“小往”和“大来”、《蛊卦》的“先甲三日”和“后甲三日”、《明夷卦》的“初登于天”和“后入于地”……可以说,卦爻辞中的阴阳对应的卦象比比皆是。这也是阴阳概念的文字化。可以说,一个成熟而完整的阴阳学说处处体现在《周易》哲学中。我们再结合前面对《闻语》和《山海经》中的分析,阴阳学说的形成过程已经淸晰可见了:从地理学术语到天地自然哲学的构成学说的转化,再升华成相互对立而又相互联系和发展变化的《周易》哲学,阴阳爻作为这一思想的物质载体,成了对其哲学本质特征的简单指代。这和瑞士心理学家让•皮亚杰在《发生认识论原理》®—书中对人类思维发展历史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即:
从研究起源引出的重要教训是:‘从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开端。换言之,我们或者必须说,每一件事情,包括现代科学最新理论的建立在内,都有一个起源的问题。或者必须说这样一些起源是无限地往回延伸的。因为一些最原始的阶段本身也总是以多少属于机体发生的一些阶段为其先导的。
因此,以卦爻辞中有无“阴”“阳”概念来判断《周易》哲学和阴阳思想是否相关,这显然是在找寻所谓的“绝对的开端”,这一观点是不符合阴阳学说的发展过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