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卷二遗论
万物卦数,本由于易。今观此书,止用五行生克之理。十应三要之诀,例不同易,何也?盖未有易书,先有易理。易书作于四圣之后,易理著于四圣之先。人心皆有易理,则于易也;占卜无非用卦,卦即易也。若得易卦,爻观其爻辞,象以断吉凶悔吝,更为妙也,未尝不用易。又观寓物卦数,起例之篇,止用内卦,不用外卦,何也?盖泛泛人起卦之诀,十应为传授之诀。若观梅卦例日“今日观梅得革,知女折花,有伤股”,明日观梅得革,亦谓女子折花,可乎?占牡丹例日“今日算牡丹为马践毁”,异El算牡丹亦为马所践,可乎?是必明其理。又于地风升卦,无饮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请,此要外应诀之。
前面一直讲了十一种外应的断卦经验,这一节做了一个小结,并讲了内外卦和具体应用的一些经验,具有很高的实用性。
万事万物所蕴涵的八卦之数,本根源于《周易》之书。但是考察《梅花易数》,却只见它采用了阴阳五行、生克制化的道理。“十应”、“三要”二篇中所讲的具体应用方法,与《周易》并不不同,原因何在?这易因为,易理的存在早于《周易》的成书。早在天地生成之前,易理就存在。《周易》成书于伏羲、文王、周公、孔子四位圣人之后,而易理却与天地同在,远在四圣之前。易理即天地之理,并不神秘,我们日常生活亦是亦理,并不存在一个高高在上,不可理解的易理,人人心中都有易理在,百姓El用而不知而已。但有了《周易》一书以后,普通人往往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以为只有占卜、八卦才是《周易》,却是数典忘祖了。我们普通人并不把《周易》挂在嘴上,但都是取法于易理;卜筮之述用的无非是八卦卦象之类,使用的却是《周易》的卜筮功能,而这种功能在四圣以前就被广泛使用。当然,起卦之后,详分体用,参断生克,再根据《周易》的卦多辞来决断事物的吉凶悔吝,就更好了。因此,《梅花易数》并非完全不用《周易》。前面所举的卦例中,如《老人有忧色占》、 《少年有喜色占》,亦都使用了卦爻辞来参断。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我们在《第一卷》所讲的卦例,讲的都是内卦使用的技法,并不涉及外卦,不也很灵验吗?不取外应,不也是很好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研究《梅花易数》的书虽然很多,但是到此往往语焉不详,在这里我重点讲一下。在前面我们讲到,起卦的原则是什么?“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那么,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起卦是随时随地可以起的,但往往是不灵验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只有在“动”和“因事”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起卦,而这两种情况恰恰是外应,可起为外卦,来与内卦同时参断,《梅花易数》这种技法才有其实际意义。
前面所讲的卦例,之所以没有涉及外应,这就非常容易理解了。《第一卷》的举例,只是传授给我们起卦析卦的通用方法,讲的是一般规则,因此不用涉及外应。现在大家学会了起卦和析卦甚至五行生克的基本技法了,依样画葫芦,却发现应用起来有问题,因此在《第二卷》就给大家讲了具体应用的经验,如十应、三要之术。也就是说,前面讲的是基本理论,后面讲的是具体应用。当然,在以下的《第三卷》至《第五卷》中,我们要讲更多的具体应用之术。
比如《观梅占》,当时观赏梅花得革卦,断女子明17t析花失惊坠股,我们在讲解时说明了一下,其外应是取“雀”字,是拆字之术。若以后赏梅又得革卦,再断有女子折花断股,可以吗?当然不行。因为外应不同了。又如《牡丹占》,当时算牡丹次日午为马所践毁,以后算牡丹再断被马所践毁,可以吗?这些做法显然是行不通的。因此,在具体的断卦过程中,必须根据当时的外应情况,来参断诸内卦的五行生克。比方说《饮食占》这个卦案,本卦为地风升,并无饮食的兆象,亦断有人相请,这是因为其对外应的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