巳月壬申日,占开店贸易,得坤之剥。
子孙酉金×世 官鬼寅木
妻财亥水″
兄弟丑土″
官鬼卯木″应
父母巳火″
兄弟未土″
断曰:占生意,看财爻,此卦财爻临月破,虽则子动生财,生之不起,况世与子孙,一同变鬼,不独营运难图,今秋必因子女以致官非。果于八月,因子赌博送官,子受杖而死。此应酉金子孙而变鬼。
忌回头之克我。
爻动化克者,如金爻动变火克金,木爻动变金而克木,谓之回头克也,余仿此。
觉子曰:余存占验,凡占回头之克,占病、占寿、占年运者,得之十有九死,亦有占名利及占家庭细故而得之者,亦见危亡,其故何也?
盖其人大限至矣,自己无知,犹有名利之求,如神告曰:数之将尽,何用他求?敬戒勿贪,庶几不蹈乎罗网,即使难以回避,亦可保其正寝,疑神之告,乃此意耳。
野鹤曰:官鬼持世,化子回头之克,验之有四:现任官得之,有应乎伤子者,有应削职者,有应夭寿者。士庶的之,有应自身损寿者,有应伤子者。凡得此卦,必须命之再占,合而决之,方可一言定断。惟占防患者相宜,倘化出子孙,克去身边之鬼,必无忧也。
凡占六亲,最忌化回头之克。即如占父母,父母临巳午火,若化亥子水,回头克父,乃父母不寿之征。余仿此。